英国的消防管理体制与消防培训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01
分享到:


英国拥有历史悠久的消防制度,且非常注重消防教育与培训,全球有12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消防救援人员选择到英国培训进修。本文将介绍英国消防的管理与督察体制,带大家了解以英国消防学院为代表的消防培训机构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消防组织机构现状

行政管理机构。英国消防体制的基本管理方式是英国内政部与地方政府按照《宪法》与地方自治法的规定,分工负责公共消防安全。

在国家层面,由内政部的建筑安全与地区事务部长(即国务大臣)总负责消防救援等工作。内政部聘用“首席消防救援顾问”(Chief Fire and Rescue Adviser, CFRA),为大臣、公务人员、英国消防当局、权力下放的行政部门、警察局及卫生安全局就消防救援部门的机构设置、组织结构与业务绩效等工作提供建议和指导。英国消防当局(Fire and Rescue Authorities)是指各地的消防救援局(Fire and Rescue Service, FRS)的集合概念,并不是一个实体单位。在权力下放体系中,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自行负责消防救援管理及督察工作。例如:在威尔士,首席消防救援顾问由威尔士政府的住房和地方政府副部长进行任命,并被同时赋予监察员身份。

在地方政府层面,按照地方自治原则,地方议会按照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建立消防救援局,成员由每个市县的多数党指定一名现任国会议员组成。截至2020年12月,英格兰地区共设立45个消防救援局。威尔士共设立3个消防救援局。苏格兰分为北、西、东部3个消防大区,各设置1名首席消防官副助理。3个大区共建有356个消防站,负责保护苏格兰地区520万人的消防安全。苏格兰消防救援队是在2013年4月1日由原有的8个苏格兰地方消防队合并改组而成,并超越伦敦消防队成为全球第4大、全英最大的消防队,设有8人战略领导团队,代表理事会提供消防救援服务。北爱尔兰分为东、南、西、北部4个消防大区,每区设置1名地区指挥长,负责本区消防救援管理工作。4个大区共下设14个消防片区,各片区指挥员负责统管本片区的消防站,北爱尔兰共建有68个消防站。英国政府和百姓普遍认为地方政府能够最便利快捷地提供救援伤者和控制灾害扩大等所需的物资、人力和信息。因此,灾害发生后,主要由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处理,而不依赖国家层面的机构。

皇室督察机构。根据英国《消防救援法案》,英国内阁将1856年设立的皇家警察督察组(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 HMIC)改组更名为“皇家警察和消防救援督察组”(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Constabulary and Fire & Rescue Services,HMICFRS),负责评估各地警察和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绩效,督察组每年视察各消防救援局,了解消防当局履行职责情况,并将督察结果报告内阁大臣。督察组的地位与政府平行,独立于政府、消防当局与警察部门之外,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特有的机构。这一机构体现了英国皇室对行政部门的监督,督察员由女王指定,女王可以参考首相和内政大臣的人选建议。不过,在2017年伦敦格伦菲尔塔公寓大火后,政府全面整顿消防安全工作,督察组才具体开展消防系统督察工作。

消防工会组织。2017年4月,前英国高级消防长官协会(Chief Fire Officers Association,CFOA)改组为国家消防首长理事会(National Fire Chiefs Council, NFCC),理事会代表英国全体消防救援专业人员发声,负责英国消防救援的改进和发展,旨在提升消防救援部门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提高与国家层面的沟通协调能力,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支援当地消防救援工作、不断扩大消防救援部门的影响力。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会主席主持,每个消防救援局都可以由其最高消防长官或指定代表参加会议,并且每个部门都有一票表决权。

应急处置机制

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高效,英国各郡根据火灾等紧急事故的情况与规模,由低至高派出三个级别的指挥员进行处置。一般紧急事故派出初级行动级指挥员(行动级亦称青铜级,相当于我国中队长级别的指挥员)与警察、救护单位进行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当事故规模较大或扩大到需要更多车辆人力处理时,由中级战术级指挥员(战术级亦称白银级,相当于我国支队长、大队长级别的指挥员)到场指挥。一旦事故规模相当大或同时有多处重大事故现场待处置,并须跨单位协调处理时,由高级战略级指挥员(战略级亦称黄金级,相当于我国总队长及以上级别的首长)召集相关单位进行战略级应急处置,地方行政部门负责人进驻进行跨部门协调处理,英国内政部视情派遣协助小组进驻协同处置。

消防培训机构

1941年,根据《消防法案》(1938年),英国政府于布莱顿市成立消防培训中心,培养英国消防人员。因中心规模较小,1949年,内政部于萨里县多金镇成立高级干部学院(Senior Staff College),培训英国的高级消防官员。1966年7月4日,为使初级消防人员能够同样接受高质量培训,内政大臣宣布于莫顿因马什镇成立消防技术学院(Fire Service Technical College),重点进行实际消防实战训练。

1968年,消防技术学院第一任院长哈里·贾奇为使学院得到长远发展,计划将其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消防学院。1974年5月17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正式主持学院改建工程开幕式。1976年,消防技术学院建设工程竣工。1981年,高级干部学院关闭,并将所有培训迁至莫顿因马什,与消防技术学院合并,成立英国消防学院(Fire Service College)。

英国消防学院是英国最大的消防救援培训基地,位于英格兰南部格洛斯特郡莫顿因马什镇,距离伦敦两小时车程。所在地为前英国皇家空军(Royal Air Force,RAF)二战战时机场兼训练基地。1940年11月,英国皇家空军建成莫顿因马什机场,供战时使用。1948年初,机场关闭,成为皇家空军训练基地。1959年移交给内政部消防局,更名为“内政部消防培训中心”。

2013年,学院开始实行新型发展战略和管理方法。2014年,学院举办年度世界救援挑战赛。2015年,学院通过优化管理机制和更新课程设置,成为欧洲第一个获得美国消防协会(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NFPA)授权的消防培训中心,具备了吸引国际生源、提高国际声望的一张王牌。2016年,学院与消防首长理事会及消防工程师学会建立了新的伙伴关系,与英国各消防救援局合作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目前,学院已成为世界著名消防及应急救援培训基地,下设英国消防救援部、英国多灾种应急响应部、国际应急培训部、私营单位应急培训部,拥有欧洲最大的消防图书馆。

除了为英国公共消防部门和各专业部门培养大批消防官员外,学院的国际应急培训部可以派遣专家和教官赴学员所在国授课,也可以在学院莫顿因马什本部提供个性化培训。学院已为全球120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供培训服务,其中包括:科威特、迪拜、阿布扎比、沙特阿拉伯、阿曼、库尔德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纳、尼日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安哥拉、泰国、瑞士、荷兰、直布罗陀、美利坚合众国(包括美国空军)等。学院有250门消防救援课程,可以满足本国和世界各国不同层次学员的要求。

英国消防学院虽被称为消防学院,但其培训不仅限于消防系统内部,它还提供多样化的定制培训,可以满足所有紧急服务响应部门、第二类响应者(公用事业和运输业)以及全球其他商业和公共组织的消防人员培训需求,这使其在英国及全球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英国消防学院的课程设置非常灵活,而且与时俱进,按需调整,课程的更新换代做得很好。学院不断推陈出新,推出新课,优化课程设置,从基础培训、预案制定、灭火响应、大规模事件、复杂的城市搜救事件指挥,到消防战略等课程应有尽有。与此同时,学院还提供多样化的定制培训,学员可以调整训练课程时长为几小时或几天。灵活贴心的教学手段使人耳目一新,助力生源拓展。

英国消防学院在2013年之后的3年时间里,依据原有实力,按照新型发展战略,迅速完成了六重升级跳:年度世界救援挑战赛举办方、欧洲第一个获得美国消防协会专业认证授权的培训中心、英国消防首长理事会新型合作伙伴、英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新型合作伙伴、英国消防救援局的研究与创新成果提供方、世界著名消防及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同时英国消防学院的科研创新优势也非常突出,学院与消防救援局紧密合作,贴近一线灭火救援人员,不断根据行业需求研发消防救援新装备和先进技术,具有了与时俱进的王牌。双王牌在手的英国消防学院,陆续与政府消防部门及英国两大消防组织(消防首长理事会、消防工程师学会)建立了新型伙伴关系。(作者系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基础部文化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