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电动自行车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的治理探索,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成效。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涉及多个环节,最核心的问题是车体和电池本质安全不过关,最难管的问题是擅自改装电池。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必须解决好这两大难题。
浙江省上线电动自行车治理数字化系统,给省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都赋上“浙品码”。这一数字化核验手段,串联起监管各有关部门,既堵住了改装渠道,使车辆产购销等全流程信息一键可查,也让旧车旧电池回收实现全程记录。
北京市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开展电动自行车“一车一池一码”试点,将产品信息、相关参数及时备案,便于日后其他部门追溯核验。实践证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是一个有效抓手。只有全链条监管结成一张扎实、紧密的安全网,才能在有效节约管理成本的同时,让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到购买上路各个环节的监管更有效。
近期,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启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模式,相关负责人介绍,支队专门成立“电池安全技术研发小组”,联合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清华大学等单位开展相关研究,针对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存在的电池报警功能不实用、电池火灾难控制、充电效率低、充电区域集中且简易等问题,研发出“电池安全监管+ 预警系统”、灌溉式盐水灭火充电柜(箱)、“分钟级”快充电池技术3 项技术方案,并已实现落地应用。东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实地调研技术成果,要求在“商用端”和“民用级”开展推广应用。
目前不少地方陆续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规,这为强化监管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省,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由省级人大制定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对江苏省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均作出了规定。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处理方面,江苏省内多个设区市宣传部门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使用、充电、停放等方面的紧急提醒,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秩序。
浙江省宁波市专门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涵盖禁止行为、政府职责、设施配置、管理责任、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比如,该规定明确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池、充电器充电等4 类禁止性行为,并配套了罚则。为深化执法协作,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数字化、全流程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承接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在江西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推进既有建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将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承诺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以切实满足居民停放充电要求;同时提出落实“属地负责、产权人主体、部门指导”的工作机制,构建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在山西各地,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综改区大队组织宣传人员“走街入户”,为沿街商户发放宣传资料。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郊区大队借助辖区各高层住宅小区的业主微信群、网格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推送相关图文、视频。临汾市消防支队宣传人员积极发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张贴和发放宣传彩页,通过电梯广告播放宣传警示教育片,借社区“小喇叭”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及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火灾防范意识。